重庆电动葫芦的安全操作规程:
**条 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,持证上岗,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,严禁歪拉斜吊,严禁非本岗人员操作。
*二条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,钢丝绳、吊钩、限位器等应完好,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,接地装置应良好。每次吊重物时,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,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。
*三条 不得**负荷起吊,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,吊物上升时严防撞**。
*四条 吊物捆扎应牢固,在物件的棱角缺口处,应设垫衬保护。
*五条 吊物行走时,重物离地不要太高,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,严防坠落发生意外。
*六条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,绝缘必须良好,正确按动电钮,注意站立位置。
*七条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,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,找出原因,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。
*八条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,当吊钩放在较低位置,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。
*九条 在起吊中,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,必须采取紧急措施,向无人处下放重物。
*十条 在工作完毕后,电动葫芦应停在*位置,吊钩升起,并切断电源。